行李问题
行李出了问题:如何报告、保留什么材料、有哪些期限
遇到任何行李问题,应该走哪些步骤、备齐哪些材料、注意哪些期限?
适用范围:国际和各国法律不尽相同规则最近核对:2026年9月29日
本页内容
要点速览
无论出了什么问题,顺序都一样:在机场报告并取得书面凭证;在你所遇问题类型对应的期限内向航空公司提出书面投诉;保留证据;等航空公司答复之后再升级处理。
根据《蒙特利尔公约》,书面投诉的期限是:行李损坏的,自收到行李之日起 7 天;行李延误的,自行李交由你处置之日起 21 天;行李丢失的,在航空公司承认丢失或已过 21 天后,你即可主张权利;提起诉讼必须在 2 年内进行。
接下来可以做什么
- 落地当天就把这三个期限记进日历。
- 每一份索赔都用能留下带日期记录的方式发送。
- 发送材料的复印件,而不是原件。
- 在读懂“最终和解”表格会终止哪些权利之前,不要签字。
需要确认什么
各项期限一览
| 问题 | 怎么做 | 时限 |
|---|---|---|
| 托运行李损坏 | 向承运人提出书面投诉 | 最迟自收到行李之日起 7 天内 |
| 延误 | 向承运人提出书面投诉 | 最迟自行李交由你处置之日起 21 天内 |
| 丢失 | 立即报告;在承运人承认丢失或已过 21 天后,你可以主张权利 | 2 年内提起诉讼 |
如果你没有在损坏或延误对应的期限内投诉,就不得对承运人提起诉讼,承运人有欺诈行为的除外。国内航班和部分航线适用国内法或航空公司的运输条件,所以请查看你的机票。
航空公司对行李毁坏、丢失、损坏或延误所承担的责任,按国际民航组织自 2024 年 12 月 28 日起生效的修订限额,每位旅客以 1,519 特别提款权(SDR,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记账单位)为限;但如果你在值机时作了特别声明并支付了附加费用,则不在此限。此次修订之前的数额为 1,288 SDR。
该怎么做
具体步骤
- 在机场,离开到达大厅之前:到行李服务台报告,取得书面报告和编号。
- 当天:为任何损坏拍照;写下行李应送到的地点以及联系你的方式。
- 在你所遇问题对应的期限内:向航空公司的客户关系渠道发送书面索赔,并注明编号。
- 把所有材料放在同一个文件夹里:登机牌、行李牌、报告、照片、收据和往来信函。
- 如果航空公司拒绝或不理会你的索赔,可以考虑航空公司加入的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(ADR);也可以询问相关国家的国家民航主管部门是否受理行李投诉(做法各不相同),或者在 2 年期限内向法院起诉。
需要保留什么
需要保留的材料
- 订单确认和行程中每个航班的登机牌。
- 行李牌凭条(值机时贴上的标签)。
- 机场出具的报告及其编号。
- 损坏情况的照片,以及出行前行李的照片(如果有的话)。
- 因行李延误或丢失而购买物品的收据,以及修理收据。
- 行李内物品清单,注明购买日期和价值。
- 与航空公司往来的所有信函和电子邮件,注明日期。
来源
- 1999 年《蒙特利尔公约》:英国立法附表中的文本 — legislation.gov.uk (UK National Archives)
- 《蒙特利尔公约》修订后的责任限额(2024 年 12 月 28 日生效) —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
- 旅客和货物的责任限额 — 加拿大运输局 — 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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