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李问题
行李延误:你的行李晚到了
我的行李延误了,需要尽快做什么?等待期间可以获得什么?
适用范围:国际、美国和各国法律不尽相同规则最近核对:2026年9月29日
本页内容
要点速览
请在机场报告延误,并同时书面报告。《公约》规定,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在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,除非它证明已采取一切合理要求的措施;就延误索赔而言,你必须最迟自行李交由你处置之日起 21 天内提出书面投诉。
旅客行李(包括延误在内)的责任总限额为 1,519 SDR。你在等待期间购买必需品,航空公司会赔付多少,取决于它的条件和国内法,所以请保留收据,并在购买前先询问。
接下来可以做什么
- 自行李交由你处置之日起 21 天内写好索赔,即使航空公司承诺“会处理好”。
- 保留必需品的收据并记下日期:航空公司会要求提供。
- 把索赔和收据一起发送,并留一份副本。
- 查看你的旅行保险是否有行李延误保障,以及它自己的等待期。
该怎么做
最初的几个小时
- 到机场行李服务台办理行李延误报告,并记下编号。
- 问清行李将送到哪里、如何送、何时送;留下你实际会在的地址。
- 询问航空公司对必需品(洗漱用品、衣物)会承担哪些费用,是否有上限,或者对收据类型是否有要求。无论如何,每一张收据都要保留。
需要确认什么
书面投诉的期限
《公约》规定,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,除非它证明已采取一切可以合理要求的措施以避免损害,或者无法采取这些措施。发生延误的,投诉必须最迟自行李交由旅客处置之日起 21 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。如果没有在该期限内投诉,就不得对承运人提起诉讼,承运人有欺诈行为的除外。
所以不要等到行李送到才动笔:请在收到行李后的这 21 天内,把你因延误产生的费用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,并附上收据。
航空公司对行李毁坏、丢失、损坏或延误所承担的责任,按国际民航组织自 2024 年 12 月 28 日起生效的修订限额,每位旅客以 1,519 特别提款权(SDR,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记账单位)为限;但如果你在值机时作了特别声明并支付了附加费用,则不在此限。此次修订之前的数额为 1,288 SDR。
美国境内的航班
美国交通部的退款规定以时间来界定托运行李的“严重延误”:国内航班在到达后 12 小时内未送达,或国际航班在到达后 15 小时或 30 小时内未送达(取决于不经停航段的长度)(确切定义见 14 CFR 260.2)。这一定义会引发什么后果,请阅读该规定。
来源
- 1999 年《蒙特利尔公约》:英国立法附表中的文本 — legislation.gov.uk (UK National Archives)
- 《蒙特利尔公约》修订后的责任限额(2024 年 12 月 28 日生效) —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
- 14 CFR 第 260 部分 — 退款及其他消费者保护(定义) — U.S. Government (eCFR)
本页是帮助你了解自身选择的一般性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,也不代表你一定能获得任何付款或退款。你的权利取决于行程的具体情况和适用的法律;请查阅上方的官方来源以及承运人自己的条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