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车、大巴与轮渡
火车、大巴或轮渡让你失望时的退款与赔偿
在这类行程中,退款、赔偿和协助,我可以主张哪些?该从哪里入手?
适用范围:欧盟、英国和各国法律不尽相同规则最近核对:2026年9月29日
本页内容
要点速览
一次中断最多可以给你四种不同的权利:退款、改签、免费协助(餐食、住宿)和赔偿。它们彼此独立,触发条件不同,例外情形也不同,承运人用来免除其中一项的理由,往往并不影响其他几项。
通常的第一步是向承运人提出书面投诉(有些国家也允许你直接找执法机构)。各交通方式的期限不同:铁路和大巴为 3 个月,轮渡为 2 个月。
接下来可以做什么
- 确定交通方式和出发国——这决定适用哪套制度。
- 无论在车站听到了什么说法,都请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,并保留一份副本。
- 除非你对代金券满意,否则不要用它来代替退款;请要求现金。
- 不要把一项权利被拒绝当作全部被拒绝:请就每一项权利分别询问。
发生了什么
四种不同的权利
- 退款:如果你选择不继续行程,退回票款(在适用时提供返程服务)。
- 改签:通过其他路线或在其他时间把你送到目的地。
- 协助:等待期间的餐食或饮品,以及在不可避免需要过夜时提供住宿。
- 赔偿:针对延误本身的额外付款,通常是票价的一定比例。
恶劣天气通常会免除赔偿,在大巴和轮渡上还会免除酒店住宿义务;其他特殊原因可以免除赔偿,但不免除酒店住宿义务。这些情形都不会免除退款或改签的选择权,也不会免除提供餐食和饮品的义务。
需要确认什么
三套欧盟制度对照
| 火车(条例 2021/782) | 大巴(条例 181/2011) | 轮渡(条例 1177/2010) | |
|---|---|---|---|
| 退款 / 改签的选择权 | 预计到达延误 60 分钟或以上 | 出发延误超过 120 分钟或取消 | 出发延误超过 90 分钟或取消 |
| 赔偿 | 票价的 25%(60–119 分钟)、50%(120 分钟或以上) | 仅当承运人未提供该选择权时为 50% | 按行程长度,在 1、2、3 或 6 小时时为 25%;超过该数值两倍时为 50% |
| 餐食和饮品 | 自延误 60 分钟或以上起 | 行程超过 3 小时、出发延误超过 90 分钟 | 出发延误超过 90 分钟 |
| 酒店 | 如果需要过夜;仅在免责原因下上限为 3 晚 | 每晚最高 EUR 80,最多 2 晚 | 每晚最高 EUR 80,最多 3 晚 |
| 向承运人投诉的期限 | 3 个月 | 3 个月 | 2 个月 |
该怎么做
建议的处理顺序
- 先确定你现在需要什么:继续行程、回家,还是一个落脚的地方。趁你还在车站、车站点或港口时就提出要求。
- 保留证据:车票、时间、通知、收据、姓名。
- 在你所乘交通方式的期限内写信给承运人,写明你所依据的权利。
- 留意承运人答复的日期;如果它驳回或不予理会,请把案件提交给有关国家的国家执法机构。
- 核实是否还有其他保障适用——例如旅行保险保单或旅游套餐组织者——并阅读其自身的时限。
航班适用不同的规则,并有各国自己的时限;请参阅本栏目中的航空出行指南。在欧盟和英国以外,适用的是其他法律,承运人自己的运输条件可能就是权利的主要来源。
来源
- 铁路旅客权利 — 欧盟委员会 — European Commission
- 大巴和巴士旅客权利 — 欧盟委员会 — European Commission
- 水运旅客权利 — 欧盟委员会 — European Commission
- 欧盟第 2021/782 号条例:铁路旅客权利(《官方公报》) — EUR-Lex, European Union
- 欧盟第 181/2011 号条例:大巴和巴士旅客权利(《官方公报》) — EUR-Lex, European Union
- 欧盟第 1177/2010 号条例:海上和内河水运旅客权利(《官方公报》) — EUR-Lex, European Union
- 旅客权利国家执法机构 — 欧盟委员会 — European Commission
本页是帮助你了解自身选择的一般性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,也不代表你一定能获得任何付款或退款。你的权利取决于行程的具体情况和适用的法律;请查阅上方的官方来源以及承运人自己的条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