航空出行问题
航班取消:退款、改签、照料与赔偿
航空公司取消了我的航班,它必须做什么?我可以索赔什么?
适用范围:欧盟、英国和各国法律不尽相同规则最近核对:2026年9月29日
本页内容
要点速览
按欧盟规则,如果航空公司取消你的航班,它必须让你在以下选项中选择:7 天内退款、在最早的机会改签,或稍后改签;同时在你等待期间提供照料。你还可能有权获得赔偿,除非你被及时通知,或者原因属于特殊情况。
如果你在起飞前至少 2 周得到通知,或者通知时间更短但所提供的替代航班与你原定的时间相近(见表格),或者航空公司证明存在特殊情况,则无须支付赔偿。
接下来可以做什么
- 保留取消通知,并记下你收到通知的日期和时间。
- 以书面形式说明你选择哪一项:退款、立即改签,还是稍后改签。
- 如果航空公司没有提供餐食、交通和住宿,请保留相关费用的收据。
- 在认定赔偿索赔已无可能之前,先对照表格核对通知期限。
该怎么做
退款、改签或稍后出行
- 在 7 天内退还未完成的一段或多段行程的全部票款;如果该航班已不能满足你的出行目的,已完成的行程部分也一并退还;在适用时,另加返回你最初出发地的航班。
- 在可比的运输条件下,在最早的机会改签前往你的最终目的地。
- 在你方便的较晚日期改签,视座位供应情况而定。
退款应以现金、电子银行转账、银行汇票或银行支票支付;经你签字同意,也可以以旅行代金券和其他服务的形式支付。你没有义务接受代金券。
需要确认什么
等待期间的照料
航班取消时,航空公司必须按与等候时间相称的合理程度提供餐食和饮品,以及两次电话、传真、电传或电子邮件通信。如果向你提供的新航班在原定航班的次日或更晚起飞,它还必须提供酒店住宿,以及机场与酒店之间的交通。即使航空公司援引特殊情况,这些照料义务依然存在。
需要确认什么
赔偿,以及使赔偿不再适用的提前通知
赔偿金额与延误时适用的按距离划分的金额相同(见延误指南)。如果你被及时通知(见表格),或者原因属于特殊情况,则无须支付赔偿。如果你被改签,而到达时间与计划到达时间相差不超过 2、3 或 4 小时(取决于距离),航空公司可以将赔偿减少 50%。在英国,适用的是保留下来的条例(UK261);规则和以英镑计的金额,请参阅英国民用航空局的页面。欧盟的通知规则如下:
| 通知时间 | 仅当所提供的替代航班……时,赔偿才不再适用 |
|---|---|
| 起飞前至少 2 周 | —(无条件) |
| 起飞前 14 天至 7 天之间 | 起飞时间比原定时间早不超过 2 小时,且到达时间比原定到达时间晚不到 4 小时 |
| 起飞前不到 7 天 | 起飞时间比原定时间早不超过 1 小时,且到达时间比原定到达时间晚不到 2 小时 |
你是否被通知以及何时被通知,举证责任在航空公司。如果航空公司证明取消是由特殊情况造成的,而且即使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也无法避免,同样无须支付赔偿。
赔偿(在适用时)与你所选择的退款或改签是两回事:第 261/2004 号条例把它们视为各自独立的权利(第 7 条和第 8 条),所以接受退款本身并不意味着赔偿已经了结。对于要求你签署或接受的任何文件,请仔细核对措辞,因为和解方案或弃权声明可能会限制你日后的索赔;并请保留你收到的所有材料的副本。
正在修订中的规则
欧盟各机构于 2026 年 6 月就修订后的航空旅客权利达成了政治协议;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仍须正式批准,欧盟委员会表示,修订后的规则将在通过并公布后的 12 个月起适用。这些规则目前尚未适用:本页所述的是现行有效的规则。
来源
- 关于航空旅客权利的第 261/2004 号条例(EC)(《官方公报》) — EUR-Lex, European Union
- 旅客权利国家执法机构 — 欧盟委员会 — European Commission
- 航班延误 — 英国民用航空局 — UK Civil Aviation Authority
- 申领费用和赔偿 — 英国民用航空局 — UK Civil Aviation Authority
- 欧盟委员会欢迎修订后的航空旅客权利协议(2026 年 6 月 15 日) — European Commission
本页是帮助你了解自身选择的一般性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,也不代表你一定能获得任何付款或退款。你的权利取决于行程的具体情况和适用的法律;请查阅上方的官方来源以及承运人自己的条款。